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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咳咳......啥?一百多文!”
  二郎险些被她的话呛住了,眼中满是心痛。
  季晚晚毫不怀疑,如果此刻秦书在这,怕是得迎来一顿暴揍。
  就连秦风也不说话了。
  这些天他们也轮流跟着去镇上卖凉糕。
  不论是大晚上的劳累,还是大热天的吆喝忙碌,都让他们知道挣钱有多么辛苦。
  夜里,季晚晚睡得正香,门便被敲响了。
  “娘,我好饿啊,厨房锁了,有没有吃的?”
  被吵醒的季晚晚压根没有起来的意思,隔着门道:“没有,快滚,睡着就不饿了。”
  本来这么热的天,耳边还有烦人的蚊子,好不容易才睡着就被吵醒,谁能不气?
  也没管门外之人有多委屈,季晚晚翻了个身继续睡了。
  第二天一早,没等郑秋娘开口,秦书便先一步坐在了桌旁。
  “小弟,不是不想吃吗?怎么这回这么自觉的就来了?”
  秦书不屑的看了他一眼:“不用你管!”
  正说着,季晚晚端着面条走了来。
  目光瞥了一眼秦书,才道:“要吃自己去盛,不过你吃了,待会就得和你大哥去地里拔草施肥,家里不养闲人。”
  即便昨天亲耳听到娘说要他下田,可此刻再听到她这么严肃的神色,也知道娘说的是真的。
  如果他真的不下地干活,怕是下顿又得饿肚子。
  昨晚体会了饿肚子的感觉,让他完全开不了口说任何拒绝的话。
  最终,秦书含泪吃了一大碗面。
  吃完后,兄弟三人就被季晚晚赶去地里浇水施肥了。
  她则是教大儿媳在厨房做麻酱。
  昨天做了一些,卖了部分给面馆,剩下的他们浇在凉糕上,结果反响不错。
  这下,不论是喜欢吃甜口还是喜欢吃咸口的,都能找到自己更喜欢的味道。
  而且从昨天开始,配料也已经有好几种。
  如标配的红糖浆或麻酱,并且可以在这个基础上添加花生碎、瓜子、红豆。
  每加一种一文钱,赚的比以往多了些,只是可惜她昨天准备的配料不多。
  为了犒劳大家的辛苦,这些天的伙食都不错。
  今天,她恰好想吃红烧肉,就准备教秋娘做。
  “这个糖色炒得不错,已经有些起泡,可以把之前焯过水的肉放下去了。”
  “差不多上色了,再接着放入桂皮、香叶......”
  桂皮、八角、香叶等这些现在还都是药材,价格也不便宜。
  她这还是花费了不少功夫才找到的,好在最终没有白费,不然她就得动用积分去商城里买了。
  郑秋娘按照她说得步骤来,接着就是加水小火慢煮。
  快到正午的时候,兄弟三人便回来了。
  才进门,秦雷便急忙跑到厨房门口。
  “娘,好香啊,今天有什么好菜?”
  以前在家做得比牛多,得不到一句夸奖不说,连饱饭都吃不上,他自然想着偷懒。
  就是去镇山做苦力活,好歹自己也能偷偷藏几文钱打打牙祭不是。
  可现在,镇上的吃食哪有家里的好吃!
  如果以后的每天都能像这几天一样有肉有白米饭,还管饱,让他天天下地都行!
  饶是秦风这个老实的闷棍,也嗅着味道好奇的跟了过来。
  至于一旁那个矮萝卜丁秦书,暂时忽略。
  “昨天四郎把退的束脩带回来,娘想着这些天你们辛苦了,就去割了点肉,教大嫂给你们做红烧肉。”
  “红烧肉!”秦书愣了,“悦来酒楼一盘红烧肉就要五百文钱,那可是他们的招牌菜,大嫂会做吗?”
  嘴上这么问着,实际上秦书根本不相信家里人会做这道菜。
  他年岁不大,可自从读书以后,除了逢年过节,能吃到肉的只有他。
  娘做的菜味道平平,大嫂在将的指导下,怕是味道也好不到哪去。
  秦雷冷哼,可算找到给他上眼药的机会:“不愧是能随意挥霍一百多文吃一顿饭的人,连悦来酒楼的红烧肉都吃过。”
  “二哥!”秦云偷偷扯了扯他的衣袖,想要让他住口。
  奈何秦雷等这个机会太久了,自然不会就此停下。
  “哎,我们这些庄稼户,这辈子怕是连悦来酒楼的门槛都不敢迈进去,哪有这个命去吃人家的招牌菜。”
  秦书还是第一次被当着长辈的面挤兑,不由得脸色一红,却还忍不住小声解释。
  “我......我也没进去过,那红烧肉是一个同窗带来的。”
  那个同窗的爹在悦来酒楼当小二,听说经常能够得到贵客的打赏不说,有些客人剩下的肉菜还能带回家。
  他也就带了两块稍稍比指甲盖大点,就这还每块切成四份。
  不过那味道很好吃,tຊ让他一直记到现在。
  “行了行了,你们先去洗手洗碗,等会就开饭了。”
  如果说早上吃的面条就已经让秦书惊讶,那么在田里大哥和他说家里每天中午还有一顿让他不可思议。
  那现在看着面前一碗干巴巴的大白米饭、泛着油光的绿叶菜、一道韭菜炒蛋,外加一碗只看一眼就让人流口水的酱色红烧肉,秦书只觉得自己好似又在做梦。
  他还在如梦似幻的艰难接受家里竟然吃的这么好的现实,旁边秦雷就已经夹了一块红烧肉给季晚晚。
  “娘辛苦了,第一口红烧肉理应孝敬娘。”
  秦雷是油嘴滑舌,但有时候说的话明明知道是讨好,却让人听着舒心。
  季晚晚笑了笑:“二郎乖,大家也都开动吧。”
  接着,秦书又见到他印象中平日畏畏缩缩,吃饭都不敢夹菜的大嫂和三姐,竟然也将筷子伸向了红烧肉。
  秦书目光快速看向季晚晚,却见她像是没看到一般自顾自吃着。
  张了张口,却又想到什么般住了口。
  再看去,红烧肉只剩一半。
  秦书急忙也夹了一块。
  他吃过红烧肉,那次的红烧肉带着点较劲,肥肉比较多,吃完有点塞牙。
  但却比肉丝肉片吃着有滋味多了。
  本来他都做好食之无味的准备,却没想到入口甜甜的,软烂鲜甜,吃起来完全不会觉得腻味。
  于是,秦书也加入到吃肉队伍。
  一刻钟后。
  一个个满足的挂上了笑意,便是秦云都忍不住轻轻打了个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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