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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全然是为了卢明轩。
其实我接受周泓屹,有赎罪的意味。
为了替我妈赎罪,也为了……赎我自己的罪。
我罪在高三那年初春,不该对他生出妄念。
种满梧桐树的校园里,人人都穿蓝白普通校服。
周泓屹站在人群里格外显眼,挺拔英俊,一双黑亮的桃花眼笑起来星光熠熠。
我本是被教导主任老妈一手塑造的书呆子,一心一意只知道念书。
可是每当看见他,心中被抑制的青涩幼苗就疯狂长大。
有一次体育课,班级自由活动。
周泓屹在体育场内打篮球,我坐在看台上假装背书复习,其实一直在用余光偷偷关注他。
我的手心里都是汗,坐在看台上,如同坐在云端。
球场上忽然爆出一阵欢呼,说是 7 号投中了三分球。
7 号是周泓屹球服上的数字。
我正襟危坐,飞快向下一眼,却不偏不倚,恰好对上他清亮的眸光。
对视的那几秒钟,时间为我暂停。
可是怦然一下,篮球砸中他的后脑勺,他龇牙咧嘴捂住头。
他那般俊美,连呲牙咧嘴都是好看的,像炸了毛的猫一般可爱。
偏偏他自己不觉得,还心虚地左右张望,害怕别人知道他堂堂球场健将被篮球砸中了。
他仰头看我,虚张声势地威胁:「喂,你刚刚什么都没看到哦!」
「啊?」我呆呆傻傻地抱着书。
他笑了,桃花眼弯如月牙,聚敛了万千星芒,柔声说:「忘掉刚刚发生的事,1,2,3,bingo!」
他打了个手势,模拟电影《黑衣人》的记忆消除器,冲我发射子弹。
正中我心。
高三学业繁重,我却开始记日记,记下我对少年周泓屹的绮思。
他的眼睛,他的笑声,他打篮球时好看的姿势。
日记被我妈偷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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